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建筑面积存在误差超过绝对值百分之三标准的情况下,买方有权提出终止交易合同,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相应的利息以及定金等费用。而若误差在3%以内,则买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条款,并依据实际面积误差比例与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来确定究竟是由买方进行相应的补充支付,还是由卖方独自承担这部分差价,亦或是由卖方将多收的款项予以退还并给予双倍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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