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在计划生育政策下,第三胎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员工仍可享受产假。在产假期间,员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同时具备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以及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条件。
农村户口在计划生育政策下,第三胎不符合条件,因此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过,员工仍然可以享受产假。不过,在产假期间,员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对 生 育 保 险 有 影 响 吗 ?
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保险有影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百零六至百分之一百一十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报销,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给予。因此,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保险的缴纳和待遇发放等方面都产生影响。
农村户口在计划生育政策下,第三胎不符合条件,因此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过,员工仍然可以享受产假。不过,在产假期间,员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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