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等商品时,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进行退货或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经营者未履行义务,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进行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退货,也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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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退货、换货的权利。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抽查合格的规定,退货、换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进行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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