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狱看守所属于什么部门
监狱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进看守所多久通知家属
看守所在拘留后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对于无法直接通知家属或者家属不能在24小时内到公安机关领取《拘留通知书》的,公安机关可以在24小时内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将拘留通知书寄给家属,邮寄时间不计算在这24小时之内。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到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家人可以去看守所看亲人吗
家人可以去看守所看亲人,进看守所只要经过了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的,随时可以探视,但是一般只能和近亲属会见。此外,如果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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