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烂尾楼维权有什么办法
购房者遭遇烂尾楼,应先了解自身权益及合法路径。
根据相关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依照合约期限,向买家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商品房。
若不能按期交货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寻求真实原因并要求提供解决策略。
如无果,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寻求协助处理。
若仍未解决,可诉诸法律途经,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在申诉过程中,需准备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支付凭据以及开发商违约事实等,以便法院作出公正判断。
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风险,请您务必遵循法定程序,保护相关证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烂尾楼官司该怎么打
若您成为烂尾楼的受害者,为维护合法权益,可按照以下步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关键环节:资料搜集及起诉文本撰写;
(2)递交法院,在正式起诉前须明确本院权限,并附上以上准备工作所得的相应文件;
(3)法院收到案卷后,会按规定收取诉讼费用,待排期开庭审理。
若涉及多位业主的共同诉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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