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了律师在检察院审查机关中增加辩护律师的数量和职责。律师可以通过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等方式,更深入地了解案情,并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或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可以将“增加律师”改为“增加辩护律师”,将“最多不超过二人”改为“且不得超过两人”。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等,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 探 讨 】 律 师 如 何 从 检 察 院 审 查 机 关 获 取 案 情 ?
律师如何从检察院审查机关获取案情,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有获取案情的机会。但具体如何获取,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获取案件信息。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起诉意见,了解检察院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方式,从而为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案件提供辩护意见。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案情,如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要求重新审查案件,或者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等。这些方式都能帮助律师更好地了解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可以通过增加辩护律师和且不得超过两人等方式,从检察院审查机关获取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等,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案情,如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向法院提出申诉等方式,更好地了解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疑难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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