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办法:
1、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长至工伤消失终止;当然,在合同期限期间,工伤职工仍可享受延长期间的工伤待遇;
2、同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即使合同到期,也不得按照有关规定终止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是违法的,侵害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在对事故做出处理的时候,这个周期是比较长的,并且前期受伤职工往往需要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因此就无法正常参加单位的工作。但职工毕竟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因此我国规定在工伤期间单位应当支付受伤职工停工留薪工资,并且单位还要保证该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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