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没有抚养孩子,孩子是否需要赡养老人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父母对其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反之,为子女者则应承担起对父母进行赡养、扶助的使命。
我们应当明确认识到,不论父母是否曾经切实履行过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作为子女的个体始终保持着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若父母未能充分履行该种抚养义务,则未成年抑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均享有向父母主张支付抚养费用的权力。
反之,如果子女未能积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面临生活困难的父母们仍有权寻求获得子女提供的赡养费。
从法律层面来说,父母抚养子女以及子女赡养父母这两者之间是不可能相互抵消的。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假如子女与养父母之间达成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的话,那子女与自己亲身父母之间的各项权益与义务亦将随着收养关系的建立而被消除。
在这个特定情况之下,子女无需再负担赡养责任。
如果事态发展到收养关系无效的地步,譬如说没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的登记,那么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依然会继续存在,亲生父母仍然具备向子女索取赡养费的权力。
所以总的来讲,不管父母是否曾切实地抚养过子女,身为子女的我们都必须尽自己的全力去报答他们,承担起对应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未婚生育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怎么规定的
关于未婚生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非婚生子女应享有的权利与婚生子女毫无二致,这意味着,作为父母的男女双方向社会负有同样的义务和权益去关心和照顾孩子的成长,不可忽视任何非婚生子嗣的尊严与权益。
若产生了非婚生子女,而其中一位生父母并无亲自扶养他们的情况,那么这位生父或生母就需要承担起支付给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自行事的成年子女所需的生活费用。
关于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双方有权通过充分沟通与商议以达成共识;倘若未能协商出确切结果,家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法院根据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以及双方所提供的具体事实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同时,在某些特殊时期比如哺乳期的小宝宝,一般是跟随哺乳的母亲居住生活,
若存在某些特殊状况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小宝宝与其同住,或者母亲有能力抚养却故意不履行抚养职责,等等这些情况,此时父亲有权利接手抚养权。
而当子女长到8岁及以上大龄阶段,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将尊重并参考孩子自己的真实想法态度。
只要能够真切地保护子女权益,父母双方也能自愿签署相应协议轮流抚养各自的孩子,此举为合理且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n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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