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19860元/年。
2、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828元/年。
3、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12775.65元/年。
4、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5130元(5129.78元/年)。
5、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江西省2013年度统计数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860元/年
残疾、死亡赔偿金39720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828元/年
残疾、死亡赔偿金156560元
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
12775.65元/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1064.6元/月)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130元/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427.5元/月)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8512元/年3209元/月
丧葬费39651÷2=19825.50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860元/年
残疾、死亡赔偿金397200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828元/年
残疾、死亡赔偿金156560元
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
12775.65元/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1064.6元/月)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130元/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427.5元/月)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8512元/年3209元/月
丧葬费39651÷2=198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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