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对《关于香港居民为处理在港
时间:2023-06-11 17:12:59 3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一九八八年四月七日粤司公(1988)44号函悉。

关于香港居民因探亲、旅游、治病等在内地所立的,在遗嘱人死亡后为拿到香港使用而申办公证事,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介绍,香港居民不论在香港或内地以中文订立的遗嘱,即使没有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香港法院在得到某些必要的详情和文件佐证后也会予以确认和接受。香港法院最基本的要求,是要得到熟知遗嘱人立遗嘱详情的亲友的声明书公证书,声明他们确知遗嘱人生前曾立有遗嘱,而且确信该遗嘱是遗嘱人亲笔签署,且是唯一有效的遗嘱。香港法院也可能会根据情况要求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因此,我司认为公证处不宜对汤启德所立代书遗嘱予以确认并给予公证。可由遗嘱见证人发表声明,公证处证明见证人签字盖章属实。在出证时,将遗嘱与声明书装订在一起,如果与声明书装订在一起的遗嘱是影印件,还必须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

请注意了解该公证书的使用效果,并函告我司。

全文3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立遗嘱 最新知识
针对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对《关于香港居民为处理在港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对《关于香港居民为处理在港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