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并无任何被剥夺之说。
是以,财产权利乃是属于父母所有,他们完全有权自行决定将财产给予何人,并不一定非要给予尚未成年的子女。
同时,也不可绝对地认为,未成年子女必定能继承其父母的财富。
关于继承问题的相关法律仅仅规定了,在遗嘱订立过程中,应对缺乏经济实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一部分必需的遗产份额。
这也就意味着,若父母离世之时子女仍未成年,则他们可以将相应份额的财产留给子女,直至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