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发工资导致员工跳楼,公司是否有责任
在一般的情况下,由于公司未按时发放薪资而间接导致员工自尽身亡的现象中,公司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从表面上看,员工的不幸离世和薪资拖欠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关联性,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换句话说,即使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员工的薪水,这也不应该被认定为直接导致员工选择结束生命的根本原因。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员工的自杀行为更多地是出于其自身的心理因素或者其他非经济方面的原因。
然而,尽管如此,公司仍然有义务尽快向员工支付所欠的薪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不发工资如何办
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三、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不发工资导致员工跳楼,公司是否有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n(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n(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n(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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