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相亲相爱40年。最后,丈夫在一念之间,杀害了深爱的妻子。对此丈夫解释说,妻子染上癌症,精神病又复发,他是为了自己和妻子都得到解脱。
事发后,儿子等亲属请求不追究父亲的刑事责任。昨天记者获悉,(重庆)市五中院日前作出宣判,对杀妻丈夫轻判7年有期徒刑。宣判后,杀人丈夫没上诉,目前已生效。
今年1月8日中午,一位老人在儿子等亲人陪同下,走进高新区歇台子派出所投案:报告警察,我杀了我妻子。
老人叫李某(化名),67岁。当天早上7时30分,他是用斧头将妻子杀害的。作案后,他先为妻子换了衣服。一小时后下楼到理发店理了发,然后到面馆吃了碗小面。最后给儿子写了封信,交代了一下家庭财产情况,然后准备好换洗衣物到了派出所。
对于杀人动机,李某法庭上称,妻子在婚前就有间歇性精神病,他不顾家人反对娶了她。40年来,他们感情非常好,期间妻子发了10多次病。去年还被查出晚期胆囊癌,妻子出院后拒服精神病药,为此病情加重。
李某称,案发头晚,妻子折腾了一宿没睡,还烧毁家中的照片。为解除妻子痛苦,同时自己也得到解脱,就动了杀人念头。
李某儿子称,父亲对母亲很好,把家里家外全包了。母亲在家走不停、闹不停,有时可以几天几夜不睡、骂人、摔东西。但父亲脾气好,惹烦了最多骂两句,从来没动手打过母亲。40年来一直不离不弃。
法院综合证据后认为,李某因妻子精神病复发和癌症无法医治,采取多种手段致妻子窒息死亡,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案发后,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属自首。同时,李在40年来不离不弃照顾自己的精神病妻子,取得了死者亲属的谅解,所以对李减轻处罚。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刑7年。
量刑合理合法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韦锋认为,法院对李某的定罪量刑合理合法,于法有据。
韦锋称,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有两个量刑段。针对犯罪情节一般、具有从轻、减轻等情节的,量刑在3至10年。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等严重情节,量刑在10年以上,直至死刑。
刑事案件的判决,既要达到惩罚犯罪,又要考虑社会效果。本案如果一味追求人情味,不给其适当处罚,那只能起到放纵犯罪。李是老年人,没有恶习,轻判的社会效果会更好。法院作出的7年判决属于量刑适当。
市民观点
有赞成有反对
对李某一案,市民多是站在感情角度来看的。
家住南岸区俊逸天下的王东称,40年的情分确实不容易,许多人也做不到。不应该对他判这么重,两三年就可以了。希望我们是活在情的世界,而不是条条框框的规矩里。
南岸区金阳罗马假日小区3栋居民杨先生称,这是一个情与法的冲突。虽然从情理上,我们确实应该谅解李某这位老人。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既然违了国法,就应该受到惩罚。相比其他杀人案,7年又算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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