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或修改劳动合同时,雇员通常会将该合同文书妥善保存在家中。
与此同时,作为雇主责任方,应当及时将签署完成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档纳入员工个人档案之中,并移交至相应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安全保管。
同样,雇主亦可自行选择对这些劳动合同文件进行家中保管。
然而,对于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无论雇员如何处理及保留,雇主均需至少保存两年以便日后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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