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3万不还钱的后果如下:
1、逾期会收高额利息
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如果在这个免息还款期内没能完全还上透支的钱,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
2、会产生信用卡滞纳金或还款违约金
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还款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若持卡人未按时还款的,可能会产生信用卡滞纳金或还款违约金,增加还款压力。
3、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用户逾期还款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
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在今后的贷款办理中银行将慎重对待,可能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担保,可能会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甚至拒绝贷款。
4、银行可冻结持卡人的信用卡
银行可通过冻结持卡人相应的逾期未还款的信用卡,及时止损,避免风险扩大。因此,持卡人可能无法正常使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活动。
5、时间及久可能面临被催收或涉诉的风险
发卡行可通过催收或提起诉讼的方式敦促持卡人尽快还款。
如果持卡人透支2个月后还不还款,银行会打电话提醒用户还款。如果还不还款,银行会请律师向逾期未还款的用户发出律师函。
银行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败诉的一方将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银行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持卡人还款,若持卡人在生效判决载明的还款期限内仍未还款的,发卡行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持卡人的财产。
不管发卡行采取催收还是起诉的方式,敦促持卡人还款,都将对持卡人的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6、恶意透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欠信用卡3万还不上银行可以冻结账户吗
欠信用卡3万还不上银行可以冻结账户,银行可以冻结信用卡账户的情形包括:
1、高风险被冻结。
很多持卡人用卡过程中出现高风险行为,比如说多次输错密码,人在国内境外消费,消费地点和平常不一致等,这些行为一旦被系统检测到,那么为了保证持卡人的用卡安全,信用卡申请平台也可能会对信用卡采取冻结。
2、套现被冻结。
信用卡风控系统会随时监测持卡人的用卡行为,一旦发现持卡人出现交易异常,也会采取冻结措施。
3、逾期被冻结。
一般逾期时间超过90天不还款的,信用卡申请平台就会对信用卡采取冻结措施,避免坏账率进一步增加。持卡人需要将钱款还清后再打电话解冻,银行会询问理由,持卡人需要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证明是一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才有可能会解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发卡银行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持卡人本人、亲属、交易监测或其他渠道获悉持卡人出现身份证件被盗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失效、资信状况恶化、有非正常用卡行为等风险信息时,应当立即停止上调额度、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授权、分期业务授权等可能扩大信用风险的操作,并视情况采取提高交易监测力度、调减授信额度、止付、冻结或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风险管理措施。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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