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告,应该“接案”应诉。如果拒绝接收诉状和传票,法院可以采取邮寄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的方式,视为你接收了。
一、被告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被告不接受传票可以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不接传票,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的时间到法院。如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
二、起诉立案多久发传票
起诉立案十天到一个月内发传票。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被起诉会收到通知吗
被起诉会收到法院的传票。
一般法院的传票会有邮寄方式寄送给被告。
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会采取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上门送达的留置以及公告送达等方式,并且要到法院直接送达。
作为被告,原告立案后,法院应当将传票,诉讼状和答辩状送达被告,被告并在回执上签字,以示收到。但是只收到传票不合适,被告无法知道是什么原因被起诉,更无法答辩。作为当事人应当尽快去咨询,更不能耽误开庭应诉。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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