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受励迫的婚姻,法律是不会保护的。因此,受助迫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当事人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时,应当提交的证据有:1.身份证据: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受胁迫的证据:比如说,寻找证人予以作证等。3时间证据:结婚证。
受胁迫婚姻可以要求撤销吗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受胁迫的婚姻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编婚姻家庭及其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被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与之结婚的婚姻。可见,胁迫婚姻显然是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在法律层面也违反了我国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和原则。那么,被胁迫的婚姻是否可以撤销呢我国《民法典》第六编婚姻家庭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本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出这个时间再撤销的,不会得到支持。另外,如果被胁迫人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怎么办我们的法律还是非常人性化的,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可以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被胁迫的婚姻被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依据法律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判决,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这些财产归自己的除外。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正常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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