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时间:2023-06-27 15:55:10 2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归纳:用工前订立;用工之日订立;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都符合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了三项措施:

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也不违法。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给予补贴是否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给予补贴不合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职工社保,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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