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社保是可以转移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一、异地社保处理建议
1、经常变动工作地点,居住地尚不确定的职工。有两种策略:一种是在工作地分别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几年后一次性转移合并;另一种是跟单位商量把钱以工资的形式发给职工,职工到某个城市统一缴纳或者让单位委托一家第三方公司帮忙缴纳。
2、针对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职工,转移社保之前务必打听清楚当地政策。比如像上海,公积金账户一旦转出就不能再回来了,北京地区外地的公积金账户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等等。
3、有的职工对于异地的工作只是想尝试一下,不建议转移社保,直接在当地交就可以了。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