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锁骨骨折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若由被鉴定人申请,则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若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则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一般情况下,锁骨骨折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若由被鉴定人申请,则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若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则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锁 骨 骨 折 工 伤 鉴 定 如 何 收 费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锁骨骨折属于工伤事故中的七级至十级伤残,对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而根据《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二十二条规定,锁骨骨折工伤鉴定收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因此,锁骨骨折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应按照当地工伤保险基金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数额需要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条例。
锁骨骨折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若由被鉴定人申请,则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若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则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相关规定,锁骨骨折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应按照当地工伤保险基金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数额需要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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