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消灭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终止,婚姻关系消灭也就是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
一、什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特定财物。具体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
5、其余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日开始,至双方离婚之日或者一方死亡之日为止。
二、民法委规定离婚协议立了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所得的财产及收益。这里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在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服,上诉的,这段时间,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因此,离婚上诉期间的收入是共同财产,需要对其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要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分割如下:
1、分配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婚前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平分;
3、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4、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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