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是指业主以房屋契据为抵押,取得贷款并按时支付利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人管理。债权人只能按时获得利息,但无权使用和管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产权人收回房屋契据抵押。1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抵押是指:
1。房地产建设期抵押人权益的抵押:
(1)经市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即房屋所有人)和抵押人(即销售单位)的抵押,抵押人将其根据购房合同应当享有的权益抵押给处于第一优先地位的抵押权人;抵押人或者担保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或者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可以取得抵押人在“不动产”中的全部权益买卖合同”清偿全部债务;
(2)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抵押权人应当保管抵押权人的抵押权益。抵押物:
(1)是指抵押人(即房屋所有人)和(即销售单位)在抵押人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完工(即交付使用)的抵押房地产(详见附表);(二)抵押人应当将上述第二款第(一)项所抵押的房地产列示于本合同附表二,并以第一优先权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抵押物;(三)抵押人(即房屋所有人)在此授权抵押权人依法支付抵押物市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保证人(售房单位)出具的入住通知书后,代表保证人(售房单位)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办理保险。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新购抵押物的保险总额。贷款本息清偿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人应当无条件偿还抵押权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要求赔偿。抵押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转让给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有损害抵押权人权利和权力的限制,也不得有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
3。原保险单由抵押权人负责,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人作为其代表,也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人作为保险赔偿金的控制人;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该授权。
5。上述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清偿抵押人对抵押权人的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和(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偿债务为止。
6。如果财产在本合同期限内受损,保险公司认为修复受损部分是经济的,则保单项下的赔偿金将用于修复受损部分。三是抵押不动产财产的登记。抵押人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销售单位出具的《房屋价款实收证明》由抵押权人收存。
2房产竣工入住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抵押权人领取并保管抵押物的《房产证》,抵押人支付登记费。抵押人按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价款,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和义务后,抵押人应当按照抵押人的要求,自担费用,解除抵押物的抵押权益,并返还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财产。
2。抵押人履行上述第一款规定时,抵押权人应当致函抵押人,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房地产权证交给抵押人,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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