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跨境电商模式,适用中国电商法的范围和主体各不一样,具体的:
(1)若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则仍然可能适用中国电商法:
网站运营主体在境内的;
主域名在境内办理ICP备案的;
服务器在中国境内的;
主要面向中国市场的(例如,平台使用的语言文字、支付方式/货币与配送方式等交易诸方面均明确指向中国境内用户的)。
(2)即便境外的电商平台不适用中国电商法,但在该平台入驻的中国境内经营者,仍然使用中国电商法。
相应的,只要电商平台在中国境内,入驻该电商平台的境外经营者,仍然使用中国电商法。
(3)境外的电商经营者不适用中国电商法,仍然可能适用中国其他法律,例如进出口及检疫检验、消费者保护、网络安全、涉外法律适用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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