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理赔时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1.找准事故赔偿义务人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并不一定就是适格的赔偿主体,当事人可以从《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与解释中了解更多的将会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更多的赔偿主体不但会提高索赔实际履行的能力,也提高获赔概率。
2.选择便捷、有效的事故赔偿途径
(1)和解
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合私了和解结案,很多交通事故尤其是伤残伤害以上或是财产损失较大的案件走诉讼途径会更有优势。
(2)调解
调解由交管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但调解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如果调解后一方反悔,事故的赔偿也会较为曲折。
(3)诉讼
诉讼对赔偿有较大的保证,但时间稍长,而且诉讼必须有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的参与,尤其是对于伤残类案件以上的较大损失案件。
3.赔偿证据要注意保留
交通赔偿的证据有很多,受害人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收集,期间会涉及到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获赔、如何推翻对自己不利的事故认定书等等。
二、发生了交通事故理赔款打给谁
交通事故理赔款可以由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给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数额少的由当事人先垫付,保险公司将钱打入投保人账户。赔偿数额较大时,由受害者、保险公司、投保人三方协商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受害者。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三、交通事故理赔调解程序
交通事故理赔调解程序:
1.在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双方当事人调解;
2.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双方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3.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双方当事人就赔偿费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4.协商一致,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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