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不必以书面形式提出,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根据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记录,提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行政复议第三人书面回答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同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设置第三人制度的目的,是使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争议得到统一解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得到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