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大代表提建议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代表就是代表群众意见,群众思想的.法律也明确群众可以对人民代表监督,建议等.作为人民代表他们也有义务接受你的建议,自然你也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人大代表分为好多个等级,譬如最高的是全国人民代表,接着省级人民代表,县级人民代表,乡级人民代表等。
结论及政策建议
外商回报(外方运营期间的购买协议)无法兑现,是外商在中国投资BOT项目的首要风险。上文分析的两个案例都出现了这一问题,由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后王守清先生主持的一份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点。这份针对全球介入过中国BOT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列出了外资BOT项目在中国的123项风险,排在最前的依次为中方信用风险、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
政府守信问题的确存在,但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硬币的另外一面。在很多BOT项目的合同中,政府守信的成本过高,也加大了政府守信的不确定性。正是在这一点上可以做出我们的建议:
1.合理分担风险-不要试图去签一个不平等条约
大多数外商对BOT项目的回报率的设计偏高。比如中华发电项目的预测回报率是16.94%,这种预期与中国最早时候的BOT项目有关。由香港和黄实业公司在深圳投资建设的沙角B电厂,曾被国外媒体评论为中国将从此打开基础设施项目的大门,而这一项目的回报率传说高达25%。这一比率将外商的投资热情调动到了极点,中国BOT项目成了投资者眼中的金矿。但随着中国市场环境的变化,这些数字很快变得有些扎眼。高回报率的不合理性更是显而易见。
政府兑现购买价格和购买量是建立在风险分担、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风险分担原本就不合理,购买协议受地方政府换届、中央和地方政策的冲突、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就很大。
2.不要抛开市场预测
除了合理分担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同样密切地关系到政府兑现合同的可能性。无论签约时政府热情多高,承诺多诱人,充分的市场预测仍是BOT成败的关键。市场预测本是投资者与政府共同的任务,但因为政府方激励-约束机制方面的原因,在中国投资者最好把这一任务交给自己。
在很多BOT项目中,尤其是早期,政府缺资金,外商缺项目,两方一拍即合,对于市场的可行性研究就往往成了一句空话。印度大博电厂项目就是如此,国内也不乏这样的例子。
3.项目招标-不要着迷于一对一的谈判
陷入困境的BOT项目中,多数都是外商与地方政府一对一谈判的产物。一对一谈判的确可能拿到更优厚的条件,但正如上文所示,地方政府是否兑现这些条件-尤其考虑到一般BOT项目历时之长,通常都得经历数届政府-从根本上还将取决于兑现成本。
而规范的竞标项目既是对外商的一种约束,同时也是对政府的一种约束。另一方面,竟标通常会形成风险分担,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兑现合同。
简而言之,我们的建议是:一个建立在充分的市场预测、适度的投资回报率基础上的,合理分担风险的BOT项目设计将有助于政府兑现合同。不要把赌注完全押在地方政府的承诺上,不要着迷于一对一的谈判。当然,一份完备的合同仍然是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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