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文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遗弃罪是指,肩负着扶养义务的行为人,拒绝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是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触犯遗弃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法院认为其犯罪情节恶劣的,那么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会被判处管制。
遗弃家庭成员的概念
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只要有遗弃行为就构成,没有时间要求。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这里的“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慰。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日益显得重要。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就使得遗弃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民法典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明确规定遗弃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遗弃罪并无具体时间要件要求,只要是具有抚养义务的人拒绝履行义务即可。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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