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承兑担保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票据承兑所发生的债务予以保证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第三人保证票据承兑,使被保证人经营资金部分免于占压,提高资金利用率。
票据承兑担保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范围之一。
一、担保范围
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汇票时,就票面金额扣除担保金后的差额部分。
二、申请程序
申请项目经担保机构初步选定后,由申请企业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贷款卡电脑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
4.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经办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简历;
5.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对外借款、申请担保的决议;
6.当期财务表,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验证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编报说明;
7.公司一般情况及业务内容简介,企业主要产品技术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8.落实反担保措施文件;
9.与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经担保机构内部评审,做出担保决定。拟担保项目经银行批准后,由该担保机构出具合同文本,办理签订有关合同手续。
三、收费标准
1.担保费。按照担保费率与担保金额的乘积计算。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确定,一般为年1~3.5%。
2.评审费。按照评审费率与担保金额的乘积计算。评审费率为0.3~0.5%-。
四、代位求偿
担保机构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地位,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该担保机构所垫付的款项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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