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被抓第二天开始算一天吗
被刑事拘留的当天不计算在拘留期内。在刑事案件中,为了具备足够的时间审讯犯罪嫌疑人,调取其他相关证据,正确打击犯罪,拘留嫌疑人的当天都不计算在拘留时间内。
二、刑事拘留37天后会如何
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结果: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多久才判刑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因此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n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n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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