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形态区别
时间:2024-04-16 15:41:39 3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

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的预备形态不仅要求犯罪的停止发生在预备阶段,即犯罪行为还未发生的时候,也要求这一放弃的行为不是行为人主观上愿意的。

犯罪预备形态的认定还要参考具体的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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