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榆林市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证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权利人名称(姓名)变更证明材料或不动产地址变更证明材料或主债权补充合同、抵押权补充合同或抵押权顺位变更协议
4.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人同意的材料
5.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6.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二、榆林市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法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九条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等相关材料,申请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2、《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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