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立定金条款时,务必要谨慎对待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定金条款本身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而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参考和指引,允许消费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斟酌是否采用此类定金协议;
其次,在设立定金条款时必须对那些可能引发合同无法履行情形进行详细明确的描述;
再者,即使已经设立了定金条款,也只有在消费者实际向卖方支付了定金之后,这份合同方能正式生效;
此外,必须要明晰定金与预付款之间的本质区别,预付款实质上是提前偿还应付款项的一种方式,但对于预付款的处理却不适用于定金所带来的惩罚措施;
最后,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必须时刻警惕开发商利用其缺乏相应购房知识和经验的弱点,在某些关键条款内容上设置隐藏陷阱,诱导他们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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