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公证委托书有有效期,是永久生效的,除了有证据推翻该公证的情况。办理卖房公证委托书需要的材料有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权属凭证、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材料等。
一、卖房公证委托书有没有有效期?
卖房公证委托书有有效期,是永久生效的,但有证据推翻该公证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办理卖房公证委托书需要什么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25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卖房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1.申请与受理。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审查。
3.出具公证书。
《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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