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屋建筑面积有所减少,您完全享有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向房地产开发商追责的权利,以维护自身利益。在确保拥有充足证据证明面积误差超过法定界限(具体为3%)之后,作为商品房购买方的您,可以合法行使解除与销售方缔结的房屋买卖协议的决定权。在因面积差额问题引发的争端处理过程中,您可自由选择通过司法诉讼程序以期得到公正且有效的解决方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按照约定日期将符合交付使用要求的商品房交付至购房者手中。若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交付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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