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已过户是不可以撤销赠与的,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产过户之购房常识篇(二)
文章分析了房产过户之购房常识:央产房上市该如何定价、央产房遇到“超标”如何处理、央产房上市交易费用有哪些;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房产过户之购房常识,购房常识等相关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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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央产房上市交易费用有哪些
央产房交易的过程会有两部分费用,一部分是交易过程中的税费,一部分是定点经纪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当然如果所有手续都自己办理,就不产生这部分费用了。
1.交易税费(由国家相关部门收取)
(1)标准价补成本价
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再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2)买卖双方需缴纳的税费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成交价0.05%
营业税:房屋购买后不足一年欲上市出售的,需要缴纳营业税。
具体公式:营业税=(成交价-住房补贴面积标准部分的经济适用住房款-已支付的超标处理款-向财政或原单位缴纳的款项和税费)5.5%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成交价0.05%
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当年房改成本价1%
契税:成交价1.5%
买卖双方需缴纳的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工本费等根据各区规定,三项费用总和大约为100元左右
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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