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违停遭遇碰撞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
车辆违停遭遇碰撞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如下分析:
1.如被撞车辆因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临时停放在泊车位以外的地方,在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被撞车辆无需承担责任;
2.如在泊车位外无正当理由违规停放,而且在来车方向又无警示标志,被撞方需承担次要责任;
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车辆违停的处罚
机动车违停的处罚标准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车辆违停罚款什么时候缴纳
违停罚款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超出十五日未交,会产生滞纳金。非现场处罚的,如违停贴条、监控抓拍、移动测速等,没有时间限制,但也要在车辆年审前处理掉,否则车辆不给年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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