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章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饮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意外事故,在车险中,一般只有交强险会给予赔偿。在理赔时,首先,车主需要在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告知保险公司目前的情况,若是导致人员受伤,还需拨打120电话;其次,保险公司会派人前去现场勘查,看看最终的损失怎样;接着,车主需要提交理赔材料,包括索赔申请书、保单、身份证等;保险公司在收到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最后,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但是保险公司后期可以向车主索要赔偿金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
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1]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强险是属于无过错的责任,在任何的情况下都该进行赔偿,但交强险也是有责任限额的,超出的部门就该自己的来进行承担,而且商业险对于醉酒驾驶是拒赔偿的,所以,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文明的驾驶,就算出了交通事故也会有保险可以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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