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声明。
股东因为持有公司股份,从而享有股权,股权是能够转让给别人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股权的权利,所以公司股权变更是需要声明的,这样做,既是保护作为受让人在受让股权后的权益,也有利于公司对于股权分配进行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的话,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的当天起,满三十天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收购公司股权达到3%时,要发公告,每增加或减少3%,都要发公告告知,达到30%,则要向其他股东公告收购。
注册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5、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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