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市、县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任务,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4月3日下午14∶45,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省政府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签订2006年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责任书。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
(二)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分管负责人,省交通厅及所属公路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各市、县交通局和地方道路管理站主要负责人;
(四)邀请省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
(五)请海南日报社、海南广播电视台派记者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参加会议人员由各市、县政府负责通知;省交通厅所属公路相关事业单位参加会议人员由省交通厅负责通知。
(二)请与会人员于2006年4月3日上午12∶00前到琼苑宾馆总服务台报到并领取会议文件。
(三)会务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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