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由哪方拟
施工合同一般是由甲方拟定的,也就是发包方。但合同条款应由双方共同拟定,最常见的方式是双方各提一个草案,然后逐条协商,直到正式条款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已经施工才发现合同无效怎么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三)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施工过程的风险由谁承担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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