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失致死家属谅解后可不判刑吗
在某些情况下,违法行为人于过失致死事件中所涉责任并不构成刑事指控,这主要取决于该案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若被害人家属与加害人达成并签署了谅解书,司法系统将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宽大处理。对于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形,检察机构或许会做出不起诉的裁决,此举意味着不再必要实行刑事判罚。
然而,当案件的恶劣程度较为严重,即使经过和解协商之后,违法行为人仍然可能需要面临法律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过失致死取保候审怎么判的
对于曾经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行的犯罪者,若满足以下任何一项特定条件,即可申请获取保释:有可能被判定处以管制或拘役等轻刑的;或者是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罚,但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
此外,如果犯罪者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如果犯罪者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常情况下,如果某起因疏忽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故,同时满足了进行刑事调和的所有前提并且受害方家属已经与犯罪嫌疑人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那么司法机构可能会给予其较轻的处罚,例如检察机关可以考虑对该案件不予起诉,以避免正式的刑事判决结果。然而,当涉及到极其严重的案件时,即便是已经达到了和解的局面,犯有过错的人仍然需要为他们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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