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能够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事人能够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事人能够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签订后有什么情形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解除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够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