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特别注意的是,我国刑法意义上的强奸对象只能是女性。性侵包含的就比较广,性侵对象上不限性别,只要是违背他人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侵犯活动即可限。此外,性侵范围上还囊括了猥亵活动。
性骚扰和性侵犯有什么区别
性骚扰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或者宗教仪式
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
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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