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的精神病人和不满8周岁的儿童以及一些意识丧失的危重病人,这些已经无法识别自己行为的性质和意义,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所以他们的行为一般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设定监护人,代理他们行使权利。
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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