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的公司破产要回流程
你可以通过以下方案要回工资:
(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讨要;
(二)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三)向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自己到劳动仲裁局去填表就可以,之后会有工作人员跟你讲接下来要做什么。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考虑一下几个方面:第一,主张原单位向你支付拖欠的工资;第二,你可以向原单位主张拖欠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以上两点只根据你仅有的一句话作出的判断。如果你没有签劳动合同,原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原单位转正、试用期辞退,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会有很大的区别。
(四)劳动仲裁之后,仍没有解决的,你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三、公司解散时的清算
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需清算,以及因破产而解散的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其他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其程序为:
(一)成立清算组。
解散的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
(二)清算组的职责。
清算组负责解散公司财产的保管、清理、处理和分配工作。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三)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财产清偿债务。
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任何人未经清算组批准,不得处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