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顺序有三种情况。首先,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无法完全赔偿,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仍有不足,侵权人将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顺序如下:首先,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无法完全赔偿,那么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仍有不足,侵权人将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交 通 事 故 损 害 赔 偿 的 顺 序 是 什 么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人,向致害人要求经济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顺序为:
1. 抢救费: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到损害的人需要及时抢救,救治费用由致害人承担。
2. 医疗费: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药费等,由致害人支付。
3. 误工费: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伤无法工作,导致误工减少的收入,由致害人赔偿。
4. 护理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长期护理的,由致害人支付。
5. 交通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交通费,如医院交通费、误工交通费等,由致害人支付。
6. 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由致害人支付。
7.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受伤导致残疾,致害人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8. 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受伤导致死亡的,致害人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9.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严重精神损害,致害人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致害人的经济赔偿能力是确定赔偿顺序的重要依据。如果致害人的经济赔偿能力无法确定,则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顺序。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顺序为:首先,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无法完全赔偿,那么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仍有不足,侵权人将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顺序为:抢救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致害人的经济赔偿能力是确定赔偿顺序的重要依据。如果致害人的经济赔偿能力无法确定,则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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