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公积金启封转移流程怎么走
①单位持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
②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启封手续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回执)》两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
二、南京公积金启封转移的受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建造自住住房的,均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房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
(5)之前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贷款一次。
三、南京公积金启封转移的办理材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
6、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
7、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且要法人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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