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失信人一般多久判决?
大约需要6个月的时间。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后,法院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
这个黑名单具体叫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为个人的话,只有低保户经法院审查,才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由申请人申请,或者承办法官依职权纳入。只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履行完毕,都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在裁定终结前,一般执行法官会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要做笔录,这时可以要求执行法官把被申请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因此从申请执行立案到最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大概需要6个月。
二、法院判决了无法执行怎么办
首先我们可以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启动执行程序后,还需要你积极向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三、判决的效力和特点
判决书从送达或当事人接到的第二天起,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过了上诉和抗诉期限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的判决,宣判后立即生效。
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是具有强制性。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按照判决执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不能抗拒。
如果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的,那么在提起诉讼后当事人也是需要将案件的相关证据和材料一并提交至法院,那么法院也是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判决的,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认同也是可以提出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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