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股东要求公司解散的条件。需要满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且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解散。不过,要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2.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且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公司解散后股东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可以采取一定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公司拒绝解散,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此外,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需要注意的是,股东的诉讼时效为5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解散事由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股东想要维权,应当尽快采取法律手段,以免丧失胜诉权。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解散,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也可以请求公司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诉讼时效为5年,股东应尽快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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