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书咋写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XX,电话:
被申请人:地址:X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同纠纷一案,经XX人民法院作出【XXXX】X民(1)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
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执。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欠款XXX元!
2、请求法院执行本案的诉讼费XX元;
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事实与理由(陈述起诉及判决经过)至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
二、民事判决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
我国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实践中,由于执行案件情况复杂,久拖不执行或者久拖执行不下去的情形较多,给当事人造成一种执行案件无期限的错觉。
一般在案件判决书的“判决如下”内容中都会写明在一定日期内履行判决,(例如,在十五日内被告归还原告所欠款项,以及利息等等。)在该期限过后还没有履行的话,你就可以凭判决书到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在申请时最好提交被执行人的财产证明,(比如被执行人有房子、车等固定资产或大宗财产可执行),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就难度小一些。
三、民事判决书都必须当事人申请才能执行吗
对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一)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三)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全文8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